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需要对本工程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开信息内容包括:一
拟建项目
福建-厦门
2026-07-16
蓝保(厦门)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人民币,在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工业组团东岭路8号建设铝、铁等原料废物和废酸液的资源回收利用技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蓝保(厦门)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
拟建项目
福建-厦门
2026-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