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地丰公寓·九号公馆店室内装修工程(设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号七星一号大厦**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
项目名称:地丰公寓·九号公馆店室内装修工程(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1 | 1-1 | 地丰公寓·九号公馆店室内装修工程(设计) | 1项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方案设计3日历日;初步设计3日历日; 施工图设计9日历日。 |
合同履行期限:方案设计3日历日;初步设计3日历日;施工图设计9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磋商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5)投标人应出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失信企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6)投标文件签字代表即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该代表的授权书原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