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福州市委老干部局
乙方:(略)
根据招标编号为[**]ZYT[CS](略)的政府购买服务(市直单位抗战时期离休干部)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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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 其他社会服务 | 其他社会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 1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略)**.**)。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年7月1日起,每个季度据实结算交付;
4.2交付地点:(略);
4.3交付条件: 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付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为福州市市直单位抗战时期离休干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人数 **人,服务金额为每人(略)/月,服务费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服务人数资料予以结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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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 | 市委老干部局服务处负责汇总审核《福州市直单位抗战时期离休干部服务出工单》,经财务人员复核后报局分管领导和局财务主管领导核批。市委老干部局办公室以实际服务发生的金额结算(上限为每人每月(略),每月服务金额不累计结转至下月),(略)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为一年:自**年7月1日至**年6月**日止。。
**、违约责任
**.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延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履约时间内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
**、知识产权
**.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解决争议的方法
**.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合同条款
**.1实施步骤 (1)服务流程。抗战时期离休干部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购买服务。乙方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①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递交**份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宣传册((略)简介、服务项目、服务消费金额),并在**个工作日内发放到甲方指定地点,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宣传册、配送费皆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乙方不得再要求采购人支付该费用;②离休干部根据实际需要,以电话等方式向乙方预约购买服务。乙方提供《福州市直单位抗战时期离休干部服务出工单》,标明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评价、服务消费金额等,经离休干部本人或家属签字认可后生效。③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对象基本资料,在此基础上乙方进行一次普遍走访,建立一人一册数据库。 (2)办理程序。每季度由乙方按离休干部所属单位汇总《福州市直单位抗战时期离休干部服务出工单》,交至离休干部主管单位并签注意见确认后,报至市委老干部局服务处。 **.2服务质量检查考核 服务质量检查考核由中共福州市委老干部局、抗战时期离休干部主管单位负责。对乙方所有服务区域的服务管理制度、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投诉意见的处理、加盟商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动态和定期检查评估。 (1)实行季度满意度检查考核制度。甲方负责季度满意度检查考核。以《福州市直单位抗战时期离休干部服务出工单》中离休干部或家属签字满意度百分率为考查依据,进行季度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告知乙方。调查工作实行**分制,如乙方的服务人员满意度得分低于**分(即低于**%),甲方提出警示意见,乙方应于**日内给出书面整改方案,**日内及时整改到位。如连续二个季度满意度低于**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实行服务质量动态跟踪制度。甲方和离休干部主管单位负责服务质量的动态跟踪。接到离休干部本人或其家属投拆的,甲方或离休干部主管单位应及时通知乙方整改。如同一事项反复投诉次数达3次以上(含),由甲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应在2日内给出整改方案,5日内及时整改到位。每逾期一次扣罚服务费用人民币(略),所罚金额从当季服务费中扣除。 (3)乙方落地的前三个月为磨合期,在磨合期内考评不进行处罚,但发现的问题必须在后三个月内整改到位。
**、其他约定
**.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无。□ 乙方为提供服务的离休干部信息须有保密义务,信息数据与甲方共享,并在合同结束后归甲方所有。 乙方每月5号前与离休干部主管部门核对离休干部名单,离休干部去世后次月起停止该离休干部政府购买服务。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政府购买服务市直单位抗战时期离休干部以外的商业行为。 。
甲方: | 中共福州市委老干部局 | 乙方: | (略) |
住所: | 福州市群众路**号 | 住所: | 福州市高新区海西创新园**号楼 |
单位负责人: | 邓岚 | 单位负责人: | 欧霖杰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略) | 联系方法: | (略)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高新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 ** ** |
签订地点: (略) 签订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