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年我市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企业务工人员为我市疫情防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许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积极进取的优秀员工,根据《漳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工业园区企业用工服务的通知》(漳政综〔**〕**号)第十条之规定,为树立典型,营造氛围,增强员工的归属感、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推进“产城人”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决定开展**年工业园区企业优秀员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员工评选范围及人数
1.评选范围: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员工;
2.评选表扬人数:**名。
二、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遵守厂纪厂规;有团队精神、团结同事;吃苦耐劳、以厂为家;
3.在同一企业务工满三年以上((略)前入职);
4.无违反综治、计生情况,无不良征信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5.已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二)**年以来在下列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疫情防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方面做出贡献,取得一定成绩;
2.认真钻研业务,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开拓市场、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者素质等方面做出贡献,并取得一定成绩;
3.在帮助企业招工,以工引工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4.在维护企业和社会安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出贡献、取得一定成绩。
三、评选工作安排
(一)推荐
按照下列条件推荐候选人:
1.园区各规模以上企业用工人数达**人以上(含**人)或上年度纳税在(略)以上(含(略))可推荐1名候选人;
2.园区各规模以上企业用工人数达**人以上(含**人)可推荐2名候选人;
3.园区各规模以上企业用工人数达**人以上(含**人)可推荐3名候选人。
4.凡列入负面清单管理的企业,不得推荐优秀员工候选人。
(二)审查
企业推荐的候选人的候选资格由评选领导小组审查,审查通过后形成正式候选名单。
(三)评选
此次评选结合采用漳平市就业网微信公众号进行投票,每个手机号码只能参与一次投票,每次最少投选**名,最多投选**名,微信公众号投票结果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
(四)公示
经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表扬人员名单,在漳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报评选领导小组审批。
四、表扬及奖励
由漳平市人民政府表扬颁发优秀员工荣誉证书以及奖金(略);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政府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其子女可在工业园区幼儿园、实验小学、附属小学、城关小学、逸夫小学、二中、三中就读;本人享受免费公交服务。
五、其他事项
各推荐单位于**年5月**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字左右)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市评选办审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邮箱:(略)。
评选办地址:(略)(菁城街道双拥路**号)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
附件:1.漳平市企业优秀员工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漳平市**年工业园区企业优秀员工表扬推荐表
漳平市人民政府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