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命脉,电力设施的安全事关经济运行、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随着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开展,保护电力设施得到了社会各界更加广泛的重视。
近日,永春工信商务局作为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一项涉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爆破施工作业,依法进行了行政许可审批。
本次审批项目为泉南及沙厦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3合同段的土石方爆破工程,有两个爆破点距离**KV高昌I路**—**、**KV昌高线**—**高压线塔较近,分别为下治隧道出口段及下寮大桥孔桩段。依据《电力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月**日施工单位中交一公局的爆破作业方案征得电力设施产权人的前置许可后,电力执法办受局里委派,前往该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查勘,报经局业务股室及局分管领导审批,于4月**日做出行政许可作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