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MY[GK](略) 二、项目名称:区管委会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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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工业区福湾工业园台屿路**号 | 4,**,(略) | **.** |
采购包1(区管委会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服务类((略))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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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区管委会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 区管委会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 | 区管委会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 | 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必须保证新鲜,不过期、不变质等要求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1年。 | 年 | 提供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保证新鲜,不过期、不变质等标准 | 4,**,**.** |
采购人代表: | 王天富 |
评审专家: | 林强 、周玲 、肖红 、吴登辉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略),(略)】:1.5%;((略),(略)】:0.8%;((略),(略)】?:0.**%。
(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略);开户行:(略)福州杨桥支行,账号:(略)(略)**。
(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区管委会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略)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