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号)等相关规定,(略)鞋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鞋材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生产规模:年产EVA鞋底**万双、RB鞋底**万双、TPU鞋底**万双、贴合鞋底**万双。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箱:(略)
三、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略)
通讯地址:(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略)鞋材生产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略)鞋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部门等反映。
建设单位:(略)
公告时间:**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