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镇Y**青莆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重新招标)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略)**
各投标单位:
因系统固化原因,投标人制作文件无法填写计划工期“5个月”,现明确本项目计划工期为5个月的对应工期为“**日历天”,请各投标人以此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响应。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清市海口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略)
日期:**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