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南安市**G**号 | 宗地总面积: | **.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溪美街道彭美社区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0.**< | 建筑密度(%): | 0.**< |
绿化率(%): | 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园绿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园绿地 | **.9 | ||||
社会停车场用地 | 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起始价: | (略) | 加价幅度: | (略) | ||
挂牌开始时间: | (略) | 挂牌结束时间: | (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竞买人应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年8月8日**时(须到账),并按要求对竞买作出书面承诺。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第一期土地出让金。 (二)竞买人应按出让起始价的**%((略))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 至(略)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 至 (略) 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南安市**G**号 号地块:(略) **时**分 至(略)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二)土地开发利用及管理要求 1.地上建设公园绿地,且不得设置围墙或改作其他用途。 2.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分割转让。 3.开发建设期限: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个月内竣工。未能按期竣工的,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处置,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 4.竞得人应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审批手续。逾期未取得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没收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的**%。 (三)竞得人应根据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涉及地质灾害评估治理的由竞得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和按要求治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四)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源[**]**号)的相关要求。 (五)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 (六)如需现场踏勘,请于**年8月8日前与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联系。 (七)本次土地挂牌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挂牌出让交易须知》和其他挂牌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略)(溪美街道柳城路**号) 联系 人:周小姐、洪小姐 联系电话:(略)-(略)开户单位: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南安市自然资源局(行政中心收费专户)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安支行,(略)南安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安市支行,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部开户账号:(略)**,**(略),(略)(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