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厢区人武部**年度零星修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天隽(福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略)(略)(略)3家投标人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略)
2)工程规模:累计预算总造价(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厢区人武部**年度零星修缮工程(不含消防设备维修、防水处理以及配电房年检、高压(**KV)施工等涉及需要电力相关专业资质的项目)。
4)工期要求: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且累计预算总造价(略);若未满有效期,而累计预算总造价已超过(略),则该合同协议自动失效。
5)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分主、增项差别)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年7月8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下载的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肆仟元(¥(略))整,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形式在开标前当场递交。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在开标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施工合同签定后,无息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日**时**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商务大楼3楼会议室。
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还须携带参加人员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
**.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略)
地址:(略)
电话:(略)-(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隽(福建)(略);
地址:(略),邮编:**;
电话:(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