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年6月**日我局收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现将备案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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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略)-1号南区4-6层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备案日期 |
1 | (略)环境影响后评价 | 厦门市集美区永兴北路1号及杏林西路**号 | (略) | (略) | 6月**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