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开展平潭综合实验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现公开咨询项目最高控制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二、项目内容
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一)开展平潭综合实验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成效评估
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目标指标、重要任务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及国家、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中涉及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平潭综合实验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结评估报告。报告需全面总结平潭综合实验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完成情况、经验和不足,科学分析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主要任务推进情况、重点工程建设情况,针对平潭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编制平潭综合实验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全面分析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明确平潭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预测分析“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面临的压力与挑战。
2.结合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明确平潭综合实验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特色的目标指标体系。
3.系统分析平潭综合实验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重点从生态环境质量、绿色低碳发展、环境治理、风险管控、生态空间等方面提出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重点工作需包含“美丽福建平潭实践”章节,并细化“五个美丽”梯次时序,目标任务。
4.将规划与建设重点任务项目化、工程化,明确重点工程的具体内容、资金、进度、责任单位等要求。
三、资质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全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技术服务单位应具备一定数量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人员(至少有3名高级职称人员),具有生态环境相关规划编制评估等工作经验和业绩;
(四)不分包、转包。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函(应包含报告编制服务费用、专家评审、差旅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
(二)资格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明、负责该项目的人员信息(姓名、职称等);
2.近两年信用记录;
3.业绩证明材料(相关项目中标公告或合同等证明文件);
4.不分包、转包承诺函;
上述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年7月**日**:**之前,将报价文件寄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注:询价文件应含报价明细,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附件: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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