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略)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地 位置 | 用地 现状 |
厦(略) | 五通金融商务区安置房(B**地块)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及相关配套) | **.** | 小于等于3.** | 湖里区五通金融商务片区, 北临金融大道、南接五通路、西侧为凤头路、东侧为金港路 | 国有土地 |
以上公示面积基于CGCS**
一、本公示时间为**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年7月**日前向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略);电话: (略)-(略);传真:(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分局
**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