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略)PET再生涤纶短纤及PET再生切片生产线建设项目。
本项目建设内容:(略)在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河东乡横垅村龙发路**号建设PET再生涤纶短纤及PET再生切片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万吨PET再生涤纶短纤,5万吨PET再生切片。
本项目投产后主要环境污染因素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建设单位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可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三、评价单位名称
评价单位:(略)
四: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公告的形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环保管理部门反映。
公示单位:(略)
**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