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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龙岩市第二医院锦山院区脊柱侧弯防治中心康复用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满足脊柱侧弯防治中心康复管理需求,现一次性采购康复用品**项(详见清单),预算总金额**,(略)。
三、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附件:锦山院区脊柱侧弯防治中心康复用品货物类采购要求.docx
(二)核心要求:
报价要求:投报单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总价含运输、安装、辅材费、税费等全包价;需列明产品品牌型号(定制类注明品牌/生产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医疗康复使用需求。四、投标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供货要求
期限: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供货;交付:接到采购计划**日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需安装物品(如肋木架、墙面镜)须提供安装服务及配件。六、验收与付款
验收依据:货物验收将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参数、规格及功能要求进行,以确保满足招标人的临床康复使用需求。验收阶段:验收分为两个阶段:到货初验:货物送达指定地点时进行初步验收,检查货物外观、数量、型号规格等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使用质量确认:货物安装调试(如需)并投入使用后,进行功能性验证和质量稳定性确认
质量异议与处理: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对货物的质量、性能、规格参数或任何其他方面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提出。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书面异议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进行更换,确保提供符合招标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合格产品。更换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招标人权利:对于任何经检验不符合招标参数要求、合同约定或不能满足院方使用要求的产品,招标人有权拒收、要求退货或更换。在异议得到妥善解决且货物完全符合要求前,不得视为验收通过。验收通过:货物在到货初验合格、使用质量确认无误且无有效异议或异议已解决后,方视为最终验收合格。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凭签收单据开具全额发票,招标人**日内转账支付全款七、招标控制价:人民币**,(略)(大写:叁万贰仟壹佰零陆元伍角)。
八、评标方法:低价中标法(在满足需求前提下,总报价最低者中标)。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文件递交时间:**年6月**日至7月7日(每日上午8:**-**:**,下午:**:**-**:**,不含节假日,逾期拒收);文件递交地点:(略)(邮编:**);联系人:(略):(略),邮箱:(略)文件内容(每页均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信用截图、报价单(含分项品牌型号)、服务承诺书(含验收条款)。密封提交至龙岩市第二医院招采办。纸质封装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密封加盖骑缝章,封面须清晰注明投报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及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地址。开标时间:电话另行通知开标地点:(略)监督电话:(略)-(略)(纪检监察室)龙岩市第二医院
**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