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略)委托(略)对“丁家山尾矿充填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丁家山尾矿充填项目
建设单位:(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内容及规模:(略)梅仙选矿厂产生的尾矿渣,添加胶凝材料均匀混合形成充填料,充填至丁家山铅锌矿井下采空区。年处理尾矿**万吨,充填采空区**万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排气简有组织达标排放;设备机械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达标排放;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略)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自行从附件下载公众意见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丁家山尾矿充填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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