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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亭江中学及琅岐中学(高中部分) 宿舍楼项目全过程咨询-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 福建-福州 2025-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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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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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亭江中学及琅岐中学(高中部分)宿舍楼项目全过程咨询

答疑纪要二

招标编号:E(略)0(略)**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答疑部分

1.本项目第5页说明: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咨询单位为牵头人。但是在第**页联合体投标人业绩中又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或独立投标人具备监理业绩。前后存在资质说法不一致的情况,存在严重排斥潜在投标人。故建议修改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设计咨询单位或监理单位为牵头人。或修改为:投标人的业绩要求修改为设计业绩要求。

答:不做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以设计咨询单位为牵头人并提供相应的业绩。

2.招标文件P**投标人类似业绩:③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以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计分。⑥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项业绩需独立完成,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4项内容。投标人类似业绩的③与⑥存在逻辑矛盾,③允许联合体牵头方使用其业绩计分,明确认可联合体牵头方在合作项目中的业绩。本项目已明确允许联合体牵头方业绩,不应该要求独立承接的一体化业绩,建议删除⑥。

答:不做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业绩。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马尾区教育局(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略)(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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