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GJGCJS[CS](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和县东平地方戏曲广场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修改评分标准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商务评分第1项
1、业绩 | 3.** | 是 | 根据供应商由**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市政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证明材料得1.5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列表,同时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项目评价单。未同时提供以上佐证材料本项不得分。注:业绩与满意度同项目不重复得分】 |
现更正为:
1,业绩 | 3.** | 是 | 根据供应商由**年1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市政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完整业绩证明材料得1.5分,满分3分。供应商须提供业绩列表,同时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佐证材料本项不得分。【注:业绩与满意度同项目不重复得分】 |
2.原采购文件商务评分第4项
4、现场管理人员1 | 3.** | 是 |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情况进行评分:配备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闽建安C证),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人员列表,同时提供有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本项评分的人员不得与其他评分项人员不得重复,否则不得分】 |
现更正为:
4.现场管理人员1 | 3.** | 是 | 根据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配备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情况进行评分:配备市政工程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每提供1个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人员列表,同时提供有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注:本项评分的人员不得与其他评分项人员重复,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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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信息
名称: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1号胜地心苑2幢**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