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5月**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略)-(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略)-1号南区4-6层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技术单位 | 受理日期 |
1 | 万都电子产品塑料件、LED散热器加工项目 |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工业组团通用厂房A3座A**(西边)二楼 | (略) | (略) | 5月**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