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年7月**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7月**日-**年7月**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海沧行政服务中心)、(略)(海沧生态环境局)
传真:(略)
通信地址:(略)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中绿能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处理项目 |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大道**号工业厂房**-** | 中绿能(厦门)(略) | (略) | **年7月**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