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租条件
本招租项目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埔柳村桂圆加工厂房(烘干房、冷冻库)公开招租已经批准进行公开招租,项目招租人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埔柳村民委员会,委托的代理单位为(略)。
2、项目概况和招租范围
2.1租赁地点:(略);
2.2招租内容、规模:总建筑面积约**㎡(其中:烘干房为**㎡,冷冻库为**㎡),具体面积以现场实际为准。地上房屋建筑物共2幢,分别为:烘干房为单层的钢结构楼房;冷冻库为单层的钢混结构楼房,不带电梯。
2.3租赁期限:十年;
2.4本次租赁标的底价:(略)/年。
3、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等合法的承租人。
3.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无诚信经营不良记录的法人或自然人。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租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招租文件的获取
招租人自**年6月**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发布招租公告,合格意向承租人请于**年6月**日至**年6月**日,每天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3时**分至5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略)(莆田市城厢区国资大厦**室)报名参与投标。本次招租,为无记名公开招租,报名材料费(略)。
5.评标办法
本招租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高报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租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略)),意向承租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租人缴交;未中标的保证金开标会后当场退还,承租人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押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7月1日9时**分,提交地点为华亭镇政府司法楼三楼会议室**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租人: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埔柳村民委员会;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