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定于**年7月2日**时起至**年7月3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诏安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一辆。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以设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略),评估价:(略)。
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年6月**日至**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现场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与诏安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竞买前,因本次拍卖车辆现存在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的状态,保险缴费期限至**年6月**日止;竞买人竟买前可自行先向车辆管理部门咨询了解本拍卖车辆过户登记所需手续有关情况。另外,竞买人应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作对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因车辆购置政策问题,可向相关部门联系咨询。
五、优先购买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年6月**日**:**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略)),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买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年7月**日之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诏安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分社;账号:**(略)**(略)**)。
八、买受人应在**年7月**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诏安县人民法院(地址:(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领取裁定书当日协商车辆交接事宜。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起拍价、成
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收。
十一、本宗车辆拍卖成交后,本次拍卖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活动产生的依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代为缴纳,之后凭缴税的相关票据到本院办理退缴手续(在拍卖所得款中支出),其他可能存在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业务咨询电话:(略)-(略),承办人:沈秋其法官。
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附:
1、拍卖须知;
2、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