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采购办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采购工作,拟对以下医疗废物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有意愿参与的对象,根据以下要求提供方案并进行报价。
一、项目概述
为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环保、合规的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福州市第一总医院拟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医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工作。
1、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医疗废物服务项目
2、服务范围:福州市第一总医院达道院区及琅岐院区、儿童专科院区、口腔专科院区、老年专科院区、仓山院区(综合病区)。
3、服务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4、预算金额:(略)((略)/年,共2年)
各院区具体预算金额如下:
序号 | 院区 | 床位数 (张) | 月预算 (万元/月) | 年度预算 (万元/年) | 总预算 (万元/2年) |
1 | 达道院区 | ** | 6.** | ** | ** |
2 | 琅岐院区 | ** | 0.** | 4.5 | 9 |
3 | 儿童专科院区 | ** | 3 | ** | ** |
4 | 口腔专科院区 | ** | 1.** | **.5 | ** |
5 | 老年专科院区 | ** | 0.** | 3.** | 6.** |
6 | 仓山院区 (综合病区) | ** | 0.3 | 3.6 | 7.2 |
合计 | ** | **.** | **.** | **.** |
按每张病床(略)为基准价结算,委托期间如医院有新增或减少开放病床数量,或新增院区有增加开放病床数量,则从次月起按照实际开放床位数予以计算。
二、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应包含医疗废物(HW**)。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为福州市第一总医院提供达道院区及琅岐院区、儿童专科院区、口腔专科院区、老年专科院区、仓山院区(综合病区)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及无害化处置工作。
2.危险废物处置总量
危险废物年总重量约3-5吨,按照(略)/吨的价格按实结算,按车次运输。
3.根据医院需求按月配送以下物资
序号 | 院区 | 小号包装袋 (个/月) | 大号包装袋 (个/月) | 一次性利器盒 (个/月) |
1 | 达道院区 | ** | / | ** |
2 | 琅岐院区 | ** | ** | ** |
3 | 儿童专科院区 | ** | ** | ** |
4 | 口腔专科院区 | ** | ** | ** |
5 | 老年专科院区 | ** | ** | 5 |
6 | 仓山院区(综合病区) | ** | ** | ** |
合计 | ** | ** | ** |
4.委托处置范围
处理处置医院内产生的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及药物性医疗废物,具体的医疗废物范围以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为准。
5.相关服务要求
5.1医院交由供应商处置的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在交接时应过秤计量。双方均须委派专人在总医院各院区医疗废物暂存库按国家规范交接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由总医院各院区分别委派人员与供应商人员在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上签字确认,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应按院区分开记录,并作为日后统计核对的依据。双方交接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承担。
5.2供应商应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相关规定实施运输并安全处置医院交付的医疗废物,因供应商过错使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及安全卫生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3达道院区清运频率为每日一次,琅岐院区、儿童专科院区、口腔专科院区、老年专科院区、仓山院区(综合病区)清运频率均为两日一次。
5.4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运输,提供专用转运设备,运输车辆上路须取得相应运输物质范围内的道路经营运输许可证,因未取得相应许可证或者未按审批要求上路运输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5供应商应按照总医院各院区的清运频次,在计划清运当日的**:**前清运医院存放在暂存库内的医疗废物,当天清运服务完毕;当日**:**点后进入暂存库的医疗废物应于第二天清运。
5.6若恰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当日医疗废物产生量不大时,供应商应书面与医院协商确定清运时间,但不得超过**小时。
5.7如因供应商或运输单位在转移、运输各类危险废物过程中导致造成医院区域内发生环境二次污染或其他事故的,造成医院人员伤害或其他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发生运输过程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8供应商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安全处理处置医院交付的医疗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过程造成二次污染及严重影响生态环境、或处置结果不能满足产品质量标准和技术政策要求,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医院不负任何责任。
5.9若因医疗废物或危险废物处置不当,致使医院被相关部门处罚,由供应商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四、按下列顺序提供所需材料(所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并加盖公章):
1、封面:(略)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日期。
2、目录
3、报价(模板详见附件1):
(1)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预算金额;
(2)报价应包括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工作人员所需的一切物资及备件、服装、管理费用、办公费用、培训费用、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税收等一切费用。
4、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整体策划方案、人员配置情况与培训方案、监督管理及质量保障方案等;
5、公司资质、证件、取得的荣誉等;
6、公司详细情况、工作人员数量及资质等情况介绍;
7、业绩:
(1)近三年与推荐服务方案一致的同类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
(2)其他医院典型服务案例介绍:医院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详细信息。(最好是三甲医院,不少于三家服务案例);
8(略)的优势在哪里;
9、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模板详见附件2);
**、中、小微企业的声明函(模板详见附件3);
**、服务商认为与该项目相关的其他相关资料;
**、资料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所有资料应加盖公章。提交纸质资料同时提交可编辑的报价单、服务方案等word版资料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报名资料扫描成PDF版等电子版材料(1、文件命名格式: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市场调研材料(报价单、服务方案等word版资料/PDF版市场调研报名资料);2、U盘拷贝1份电子版材料至采购办的同时发送1份至监督部门邮箱:(略))。
五、市场调研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文件递交时间:**年6月**日至**年6月**日(上午8:**-**:**,下午**:**-**:**)。
3、文件递交处: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采购办(原华伦中学1号楼二楼)
六、市场调研会:调研会按需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成功报名的供货商。参会时需准备不多于**分钟的产品展示PPT一份,还须准备医药、器械、耗材代表备案登记表等材料(详见附件4)。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邮编:**
联系地址:(略)(原华伦中学1号楼)二楼采购办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年6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