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拟对装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二次院内谈判,欢迎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完成杨桥路院本部2号楼1楼大厅(含过道)和2楼(北侧诊室和过道及现儿牙科)、中庭,以及仁德路门诊部2号楼2楼和3号楼1楼2楼、1号楼与2号楼连廊等场所改造方案设计服务。(包括钢结构出图)
2.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6月6日上午9:**在院本部一楼大厅集合,集中安排现场勘测。
3.谈判时需提供初步设计方案,以及院本部1楼大厅及诊室内部效果图。
二、预算金额:(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
2.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用户名单(含采购时间、采购数量、型号等),附近一年的发票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
4、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公告时间:**年6月4日至**年6月**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年6月**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线上报名小程序进行线上报名并提交资料,报名小程序可通过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应标报名程序进行线上免费注册帐号,根据相关要求上传相应资料。逾期报名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调研时间:另行通知
七、调研地点:(略)(地址:(略))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