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向我局提出平潭澳前东沙音乐文创营地项目的临时海域使用申请,项目拟申请用海面积为0.**公顷,用海方式为“围海式游乐场用海”,用途为设置临时性基础配套设施,用海性质为经营性,海域使用类型为旅游娱乐用海,用海期限为3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该临时用海申请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年5月**日至6月2日(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者可持相关的权属证件、证明或者其他书面证明材料向我局提出。凡对该项目用海有异议者,或与该项目用海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享有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逾期无异议的,行政审批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上报审批该海域使用申请。联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电话:(略),邮箱:(略),地址:(略)
附件:项目用海位置图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年5月**日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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