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
答疑澄清(二)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编号:E(略)0(略)**松溪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招标文件作补充通知如下:
原招标范围和内容:松溪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建设内容包括对全县停车场新建充电桩**座,统一充电桩设备,统一管理,新建停车场2座,新增停车位**个;对路边合适街巷路边停车位全面整治,规范停车位**个,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现修改招标范围和内容为:县医院停车场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一层面积**平方米,停车位设置**个其中充电位6个快充每个**千瓦,2个超充每个**千瓦;地上二层面积**平方米,停车位**个其中充电位6个快充每个**千瓦,2个超充每个**千瓦;露天屋面停车场**个普通停车位,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松溪县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二期(招标编号:E(略)0(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略))、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略)/npztb/)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