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榕地铁采(略)
(略)(以下简称“比选人”)就“福州市轨道交通规划线路涉华南女子文理学院旧址等三处文物影响评估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 比选项目名称:福州市轨道交通规划线路涉华南女子文理学院旧址等三处文物影响评估;
1.2最高限价: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略));
1.3 采购内容:
1.3.1文物调查:包括但不限于①收集既有资料;②进行现场查勘,对文物本体及存续环境进行调查,重点了解文物本体历史信息、建筑历史沿革、历次维修情况、现状描述、保存现状、管理利用情况、拍摄现状照片,了解文物周边保护要素,对文物进行现状测绘;③综合分析文物本体结构情况及文物其他专项评估。
1.3.2文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结合文物调查情况及建设项目技术图纸、建设用地周边情况等,对文物与建设项目的关联性进行分析,进而对建设项目的规范性评估、文物本体影响、文物环境风貌影响、项目使用运营期间影响等进行评估、提出结论及减缓措施等内容。按审批要求,编制涉华南女子文理学院旧址、高湖三座民居(**号)和半道龙翔胜境三处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1.3.3配合比选人完成相关报批流程。
1.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涉及线路取得文物主管单位批复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 参选人在近5年内(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往前顺推5年,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完成过1项省级或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影响评估项目,出具了评估报告且项目取得文物主管部门同意的意见(须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主管部门批复复印件,时间以主管部门批复日期为准);
2.3参选人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公告在福州地铁官网(http:// (略))发布,参选人若有意愿,请于**年5月**日至**年5月**日**时前,发送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盖章扫描件至7.1指定邮箱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1 请于**年5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参选文件送至7.2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6.2 参选文件须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人的联系人,比选人不接受任何邮寄、电报、传真、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的参选文件。
7.联系方式
7.1 参选文件澄清联系人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传真:(略)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下午**:**-**:**
邮箱:(略)
7.2 参选文件送达地址
送达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7.3监督部门:(略)纪检监察室
地 址:(略)
电 话:(略)
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