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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1-8层房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2012)第25120514号、房屋所有权证:南房权证英都镇字第1720120026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泉州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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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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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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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人民法院关于福建省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1-8层房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第(略)号、房屋所有权证:南房权证英都镇字第(略)**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1-8层的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略)/**,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1-8层的房产【国有土地使用证:南国用(**)第(略)号、房屋所有权证:南房权证英都镇字第(略)**号】。

(一)标的物财产范围

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二次装修)、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含土地出让金)及基础配套设施,不包括家具家电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标的物基本状况

名称、坐落: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

规模: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建筑面积分别为**.5㎡。

用途:标的物法定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

权属:标的物权属人为洪崎峰、洪诗康、洪诗宏、洪楚旭。

(1)根据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摘录表如下:

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1-8层住宅房地产:

1.1房屋权属登记状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

南房权证英都镇字第(略)**-1、(略)**-2、(略)**-3、(略)**-4号

房屋所有权人

洪崎峰、洪诗康、洪诗宏、洪楚旭

共有情况

按份共有

房屋坐落

英都镇镇府路1-8层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

层数/层次

共8层/位于第1-8层

建筑面积(㎡)

**.**㎡

设计用途

住宅

1.2土地权属登记状况:

土地使用证号

南国用(**)第(略)号

土地使用者

洪崎峰、洪诗康、洪诗宏、洪楚旭

地址

南安市英都镇民山村英圩街

地号

**

图号

--

用途

住宅

土地使用权类型

划拨

土地使用权面积(㎡)

**.**㎡

记事

宗地四至:

东邻:巷沟,以本宅墙外侧为界

南邻:巷沟,以本宅墙外侧为界

西邻:巷沟,以本宅墙外侧为界

北邻:巷沟,以本宅墙外侧为界

(三)区位状况

项目

因素描述与分析

位置状况

坐落

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

方位

位于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与塘边街交叉口西南侧。

住宅聚集度

区域内以有较多自建用房,周边有金英花园小区、英东村格仔头小区等住宅小区,居住用地占比大,住宅聚集度高。

与重要场所距离

标的物与英都镇政府隔街相望,距离南安市英都中心小学约**米,距离南安市第三中学约**米。

临路状况

英都镇镇府路1-8层房地产不临街,临路状况差。

楼幢位置

位于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与塘边街交叉口西南侧,楼幢位置较好。

楼层

英都镇镇府路:总层数8层,标的物为整幢;

朝向

整座楼宇为板式楼宇,为东西朝向,朝向较好。

交通状况

道路

区域内有镇府路、塘边街等道路,路网密集度较高,道路通达度较好。

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

出入可利用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距公交站点较远,周边英都汽车站,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较便利。

交通管制情况

无特殊交通管制。

停车方便程度

周边有公共停车位,停车位数量较少,停车较不便利。

外部配套设施

基础设施

已达“五通”(即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水、电供应保证率高,基础设施完善。

公共服务设施

周边分布有英都镇政府、南安市英都中心卫生院等配套设施,周边有南安市英都中心小学、南安市第三中等教育设施,以及银行、零售便利店、餐饮店等相关生活配套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完善。

环境状况

自然环境

标的物周边噪音一般,卫生环境一般,相邻建筑为居民楼,自然环境良好。

人文环境

周边居住的居民素质较好、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景观

无特殊景观。

(四)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项目

因素描述与分析

名称

洪崎峰、洪诗康、洪诗宏、洪楚旭名下位于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至

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均至其他用地,详见宗地图。

面积

分别为**.**㎡。

土地类型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土地使用期限

/

用途

住宅。

形状

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较不规则,但对土地利用无影响。

地形、地势

地形为平地;地势平坦。

土壤、地质

土壤未受污染,承载力较好,稳定性较强。

开发程度

宗地内外已达“五通一平”。

土地级别

南安市英都镇Ⅰ级居住用地。

2.建筑物实物状况

项目

因素描述与分析

名称

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的建筑物

规模

建筑面积分别为**.5㎡。

建筑结构

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板式楼房,结构等级较高,抗震性能较高。

设施设备

配有步行楼梯,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房地产无电梯,房地产均水、电、通讯、网络等设施齐全。

装饰装修

楼梯石板材踏步,不锈钢护栏,一层:地面水泥扫平,内墙面及天棚均为涂料粉刷; 二层至八层:地面铺石板材、瓷砖,内墙面为涂料粉刷,天棚为扣板吊顶、涂料。

层高

一层层高为3.4米,二层及以上层高约3米。

空间布局

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均为住宅布局;垂直交通人行楼梯;空间布局较好。

建筑功能

功能配套、得房率和空间利用率高,防水、保温、隔热、隔声、通风、采光较好。

工程质量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工程质量合格。

外观

楼宇外墙面为瓷砖、铝合金窗,外观一般。

物业管理

业主自行管理。

使用及维护状况

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作为住宅使用,维护一般。

(五)权益状况

项目

因素描述与分析

用途

法定用途为住宅、商住;实际用途为住宅、商住。

土地所有权

国家所有。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人为洪崎峰、洪诗康、洪诗宏、洪楚旭。

房屋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人为洪崎峰、洪诗康、洪诗宏、洪楚旭。

用益物权设立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

共有情况

按份共有

权属清晰

标的物均已办理产权证,权属清晰。建筑物有部分超出红线,红线外建筑物的面积均已办证,是否为违章建筑,应以政府相关部门认定为准,存在一定的产权瑕疵。

评估总价:人民币贰佰贰拾万伍仟壹佰元整(RMB:(略)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8时**分起至(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略)上午9时**分至**时前往南安市英都镇镇府路1-8层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略)。

八、特别提醒:

1、本宗拍卖标的物部分房屋存在占用,腾空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按现状进行移交;如拍卖成交后,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2、本宗拍卖标的物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竞买人应实地查看并了解清楚,凡报名参与竞买的,皆视为对标的物情况的知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宗拍卖房产产权来源为继承、受(略)出具的《洪崎峰、洪诗康、洪诗宏、洪楚旭测绘成果报告书》(略)出具的泉中地房评字**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仅作为本次执行评估的参考,不作为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依据,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应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需要重新测绘的,拍卖人概不负责。本次拍卖的产权范围系依照现有产权证书,最终产权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产权证书测定的宗地红线内范围为准,可能存在因地块重叠需要核减产权面积、调整红线范围等情况,买受人应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若最终产权范围被核减产权面积、调整红线范围的,不得因此向拍卖人主张退还因面积差产生的拍卖款差额。

4、拍卖人只拍卖红线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以土地使用权证的红线范围内的现状移交;如本宗拍卖标的物地上建筑物超出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红线范围,与其他权利人产生纠纷,买受人应自行依法解决,拍卖人不作关于红线范围外建筑权属及质量的任何承诺,有意竞买者请现场实地看样;拍品是否符合建设、规划许可和安全生产标准,竞买人应向有关部门咨询了解,拍卖人概不负责。

5、根据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复函我院在处置时需披露情况如下:本宗标的物的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为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买受人应补交土地出让金;根据本案(略)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书,经测算,房屋所有权证号为(略)**(对应土地使用证号:(略))的不动产当前应缴纳土地出让金(略)(公式为**.**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测算仅作为拍卖供意向竞买人参考,具体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金额应以产权过户时权力部门确认为准。

6、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7、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8、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9、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京东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 ** ** ** **)。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在六个月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若涉及执行异议且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保证金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user/issue/**-**.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泉中地房评字**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略)-(略)(黄法官)。

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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