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年产3万吨熟石灰建设项目 | 龙岩市上杭县蛟洋镇崇头村兴业路**号,属于上杭蛟洋新材料产业园区华强工业区范围 | (略) | (略) | 租赁位于该处(略)已建厂房进行建设,封闭厂房内设置生产车间、原料区、装卸区和环保工程等。主要利用外购的熟石灰乳液、PAM、片碱、水等材料,通过搅拌、混合等工艺进行加工,建成后年产环保纳米熟石灰乳液3万吨 | 1.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厂内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 拆包、投料等主要生产工段和原料堆场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物料不得露天随意堆放;拆包、投料等产尘点废气应当采取车间封闭、吸尘清扫等措施控制在厂房内。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 |
一、公示时间:**年4月**日-**年4月**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略)
电子邮箱:(略)
通讯地址:(略)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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