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线临江至湾坞段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湾坞段)补充通知及回复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以下同点做补充说明:投标人资格要求在原基础上表述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①或②:其中①公路养护二类乙级②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填写)③,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提问回复:
1招标文件首页“灯德市”是否应该改为“宁德市”
答:是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有**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对于投标人的资质应该:交通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①或②其中①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②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答:按本补充通知第一点要求
3、按相关规定,应该明确开工预付款金额:**%
答: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注:①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