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年1月**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月**日-**年2月5日(5个工作日)。该项目已签订厦门市环境保护信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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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略)(翔安厂)废旧物资回收及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和处置项目 | 厦门市翔安区万家春路**-1号厂房一楼南侧A** | (略) | (略) | **年1月**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