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银行:
我司福州市中心城区智慧供水设施提升改造(一期)工程总投约(略),**年该项目已获批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份额,为充分发挥专项债存款资金的效益,提高专项债资金存放综合收益,现拟在各有关银行间选取资金存放银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存放资金基本情况
1、资金存款规模:该项目已获福建省地方政府专项债(第一批次)资金3,(略),后续根据债券获批情况而定。
2、资金存放期限:原则上一年内。
3、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工程项目计划进展情况。
二、参与资格
1、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的银行。
2、在我司已开立一般结算账户。
3、根据专项债资金专户管理的要求,已中选为我司其他项目专项债资金存放机构且账户尚有专项债资金余额的银行,不参与本次评选。若专项债资金已全额开支,不受此条限制。
三、报名提供材料及要求
1、服务情况介绍,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①福建省地方债财务顾问服务情况(历年中标情况、服务年限、服务情况等);②为我司提供地方政府专项债服务情况;③为我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情况(发债、政策性融资指导等);④代扣代缴业务、第三方平台缴费、数币等业务支持情况;⑤针对该笔专项资金存放的利率水平(提供活期利率、协定存款利率,利率水平应符合行业自律机制等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者,报价视为无效);⑥是否有提供其他增值服务;⑦各银行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情况介绍。
2、承诺书,对所提交资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具以保证。
3、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四、其他要求
1、报名材料应以密封形式提交,封口上应加盖报名人公章。于(略)**时**分(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报名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
2、报名截止时间后,我司将对所有有效申报文件进行评审,综合分数较高者确定为中选人;若遇综合分数一致时,以往为我司专项债发行提供服务的银行将优先中选;若均无为我司专项债发行提供服务,已取得我司授信且授信总额度较高者中选;若仅一家银行参与报名,我司即与参加者进行谈判。
3、对报送文件弄虚作假,或中选人未能完成相关承诺事项的,我司将该金融机构列为黑名单,不再与其合作,已经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中选人,并不再将该金融机构列为今后我司的邀请对象。
4、报名人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文件的,视为接受本次评选的所有条件及评审规则。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收件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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