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厦门市殡葬事务中心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现状 |
厦门市殡葬事务中心 | 厦门人文公园(城市公益性公墓) | 特殊用地-**殡葬用地(其他服务设施) | 基于CGCS**坐标为**.** 平方米(基于XM**坐标为**.**平方米) | 小于等于0.** | 集美区 | 均为国有土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年2月5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略);电话:(略)-(略);传真:(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