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通知(2)
招标编号:E**(略)**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补充
1、本项目于**年1月**日发出的补充通知第1点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款,新增“**、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考虑资质审批部门受理延续或更换事项流程较长,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及时完全办理完成企业资质的延续或更换手续,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未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或自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面,否则,视为证书无效。” 。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单位:(略)
**年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