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某单位智慧广播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服务部分询比公告
【**(略)某单位智慧广播系统集成服务项目服务部分】项目(项目编号:【**】FJ**号),(略)宁德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具体服务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网络广播主控软件开发服务 | 1 | 项 |
2 | 智慧广播系统集成服务 | 1 | 项 |
1.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1.3项目维保期:自项目终验之日起**个月。
1.4工期要求:接到进场通知**日内完成本项目。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及分项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略)(其中网络广播主控软件开发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略),智慧广播系统集成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略))。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及分项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6 具体技术参数等见询比文件中的技术参数部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者其他依法登记的组织。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询比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应答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询比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3.询比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略)至(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至**:**),下午(**:**至**:**)
3.2获取地点:(略) 。
3.3获取方式:
(1)电子邮件报名:编辑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注(略)地址、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邮件发送完成当天没有收到询比文件或回复的,请及时联系采购人员。
3.4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略)[(略)**时**分],递交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南路**号电信大楼**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略),邀请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
4.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4.3.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注册
5.1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后3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注册网址:,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宁德分公司
单位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邮件:
传真:(略)
8.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询比单位:(略)宁德分公司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