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新华南路新华花苑一期C2幢的公告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略)/**,户名: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建省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新华南路新华花苑一期C2幢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南建房权证溪美办事处字第(略)**号】。
(一)标的物范围界定
拍卖标的物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室内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含土地出让金)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家具家电等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根据《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批表》(南建房权证溪美办事处字第(略)**号)、《商品房土地分割登记申请表》(编号:(略)-**)、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所有权登记查询结果打印》,基本情况如下:
1.名称:陈建新位于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新华南路新华花苑一期C2幢住宅。
2.坐落: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新华南路新华花苑一期C2幢。
3.规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4.用途:房屋用途为住宅,实际用途为住宅。
5.权属: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为陈建新。
6.利用现状:标的物土地上有房屋等土地附着物,标的物房屋现为正常使用。
7.他项权利:由于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知晓标的物的他项权利状况。
8.标的物产权登记状况
坐落 | 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新华南路新华花苑一期C2幢 |
权利人 | 陈建新 |
共有情况 | / |
权属证明 | 《房屋所有权登记审批表》(南建房权证溪美办事处字第(略)**号)、《商品房土地分割登记申请表》(编号:(略)-**)、南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所有权登记查询结果打印》 |
土地用途 | 住宅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 | **.**平方米 |
土地终止日期 | **年**月 |
房屋设计用途 | 住宅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总层数 | 4层 |
层次 | 1-4层 |
(三)土地基本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土地坐落 | 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湖美居委会新华花苑 |
土地面积 | 小区项目共有宗地面积为**.**㎡,标的物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 |
项目宗地形状 | 形状呈大致多边形,形状较不规则 |
土地终止期限 | **年**月 |
土壤 | 土壤无污染 |
地 形 | 标的物和周边区域较为平坦 |
地 势 | 地势平缓,地势较道路略高 |
地 质 | 有较强地质承载力 |
规划条件 | 住宅用地,规划条件适当,已开发完成,小区符合规划 |
开发程度 | 宗地红线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且已建有建筑物并已形成商住小区。 |
土地等级 |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安市**年度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南政文[**]**号),位于南安市市区一级住宅用地范围内。 |
2.建筑物实物状况
坐落 | 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新华南路新华花苑一期C2幢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设施设备 | 无电梯、1条步行梯,水、电等设施设备齐全 |
建成年份 | 约**年 |
成新率 | 根据建筑物的建成时间,人员通过对标的物的现场查勘,了解建筑物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结合直线折旧法,综合确定其成新率为**%。 |
总楼层及所在层次 | 房屋总层数共4层,位于第1-4层 |
楼幢位置 | 标的物所在楼宇临街,楼幢位置一般 |
户型及格局 | 该楼宇为独门独幢复式住宅,平面布局布置好。 |
朝向 | 楼宇朝向为南北朝向 |
层高 | 1层客厅挑高6.0米,其余每层高约3.0米 |
使用维护状况 | 现正常使用,维护状况较好 |
外墙 | 墙砖 |
室内装修 | 厅地面玻化砖、卧室实木地板铺地;厅内墙贴瓷砖,卧室墙纸贴面、乳胶漆粉刷,天棚艺术吊顶;厨房:地面防滑瓷砖,墙面贴砖,扣板吊顶,组合橱柜;卫生间:地面防滑瓷砖,墙面贴砖,扣板吊顶,多洁具;入户铜制一体门,分户实木门,铝合金窗,梯间大理石踏步,木质扶手。 |
(四)权益状况:
项目 | 因素描述 |
用途 | 土地用途为住宅,房屋设计用途为住宅。 |
土地所有权 | 国有所有 |
土地使用权 | 陈建新 |
房屋所有权 | 陈建新 |
共有情况 | 无共有情况。 |
权属清晰情况 | 权属清晰完整 |
(五)区位状况
项目 | 描述与分析 | |
位置状况 | 1.坐落 | 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新华南路新华花苑一期C2幢住宅。 |
2.方位 | 标的物位于双塘路北侧,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安市**年度中心城区及乡镇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南政文[**]**号)划分,所处地段位于南安市市区一级住宅用地内,土地等级优。 | |
3.与重要场所距离 | 距离南安市医院约**米,距离南安市体育馆、南安市实验幼儿园约**米,距离南安一中、南安第一实验小学约**米,距离柳湖公园约**米,距离超前购物广场约**米,生活较为方便。 | |
4.临街(路)状况 | 标的物临双塘路,距离新华南路、环城西路近,临街状况较好。 | |
5.朝向 | 标的物共4层,所在层次为1-4层。 | |
6.楼层 | 楼宇南北朝向 | |
7.楼幢位置 | 不临交通道路,位于小区内,位置较好 | |
8.居住聚集度 | 标的物位于溪美办事处彭美社区,周边区域内以住宅为主,住宅聚集度较高。 | |
交通状况 | 1.道路状况 | 标的物临双塘路,主要由双塘路、新华南路、环城西路构成其对外的交通道路网,新华南路、环城西路为双向水泥六车道,双塘路为双向水泥两车道,道路状况较好。 |
2.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 | 出入可利用公交车。在新华南路上设有市医院公交站点,出入可乘坐南安**路 ; 南安1A路 ; 南安1B路 ; 南安**路外环 ; 南安2路 ; 南安5路 ; 南安7路,公交线路多,辐射范围广,标的物距离该公交车站约**米,出行方便度较好。 | |
3.交通管制情况 | 无交通管制情况。 | |
4.停车方便程度 | 标的物周边有路边有停车位,停车位较少,停车方便度较差。 | |
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 1.基础设施 | 标的物所属宗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外“五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红线内土地平整,基础设施保证率较高。 |
2.公共服务设施 | 标的物所在区域为溪美办事处彭美社区内,地处南安市区较为中心位置,周边**米范围内有学校、医院、银行、菜市场、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好。 | |
周围环境状况 | 1.自然环境 | 标的物周边无空气、水源、辐射、固体废物污染,噪音一般,卫生环境较好,相邻建筑为住宅楼,无高压电路经过、无紧邻无线电发射基站,自然环境良好。 |
2.人文环境 | 周边居住的居民素质较好、治安状况较好,人文环境较好。 | |
3.景观 | 无特殊景观。 |
评估总价:人民币伍佰零肆万肆仟元整(RMB:(略)元)。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略)8时**分起至(略)**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自行于(略)上午9时**分至**时前往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新华南路新华花苑一期C2幢现场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每次增价幅度为(略)。
八、特别提醒:
1、本拍卖标的现有人占用居住,竞买人可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确认标的物的实际使用情况。标的物在六个月内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
注:该房产腾空需要一定时间。在拍卖标的物移交后,法院再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给买受人。
2、本次拍卖的建筑物共4层,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本次拍卖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请竞买人认真查阅评估报告[厦均和**泉**(房)号]及测绘报告[新宇测绘【**】鉴第**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做详细咨询核实相关的用地分割情况。拍卖物拍卖成交后,本院将以标的物的现状为准进行交付,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略)出具的新宇测绘【**】鉴第**号《测绘报告》仅作为本次执行评估的参考,不作为买受人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依据,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时应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需要重新测绘的,拍卖人概不负责。本次拍卖的产权范围系依照现有产权证书,最终产权范围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产权证书测定的宗地红线内范围为准,可能存在因地块重叠需要核减产权面积、调整红线范围等情况,买受人应对相关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若最终产权范围被核减产权面积、调整红线范围的,不得因此向拍卖人主张退还因面积差产生的拍卖款差额。
4、竞买人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该房产是否有拖欠水、电费及物业费,如有拖欠,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并应自行办理用水、用电等账户变更。
5、拍卖标的物具体情况与产权登记不一致的,以产权登记为准。拍卖标的物上若存在违章,买受人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
6、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7、标的物能否办理户口、入户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公安机关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8、买受人自行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其他方面的纠纷。
九、税费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登记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拍卖人在确定起拍价时已扣除卖方在本次交易环节中依法应承担的税费等,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实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有关税费等情况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自行向有关部门以及物业单位充分咨询、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不包括上述税费。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对上述税费都有充分了解并同意承受。
十、网络司法拍卖系公开、透明的程序,成交前任何人都无法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竞买人请勿轻信任何中介、炒房客及其他个人对于房产状况、是否带租约的描述及对成交价格的保证,避免权益受损。
竞买人请自行了解不动产所在地的限购政策,不符合购房政策的参与竞买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自负。
十一、对于本次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五日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京东网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安市支行,账号:** ** ** ** **)。
十三、重要提示:请注意,司法拍卖有最后缴款期,请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行承担法律后果。逾期缴纳尾款将视为悔拍,本院对已缴交的保证金将依法收缴。悔拍或者视为悔拍的,已缴交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及法律后果,自行确认资金情况并自愿承担上述法律后果。拍卖人未授权或指定任何机构对本次拍卖活动提供融资贷款服务,请竞买人通过正规渠道自行向有关金融机构咨询办理。
十四、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本院负责腾空并组织移交,但腾空交接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物在六个月确实无法完成除权、腾空等工作,本院可以无条件对该拍卖标的物作不成交处理,拍卖款全额退还买受人(不计利息)。拍卖过程中,若涉及执行异议且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未停止执行的,拍卖成交后,如执行异议阻却执行未能继续处置拍卖标的物,则视为拍卖不成交,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保证金往往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建议竞买人提前去相关银行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业务。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略)/user/issue/**-**.html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十六、竞买人是否能以该拍卖标的办理落户登记,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咨询,拍卖人不作办理户口、入户的任何承诺。
十七、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和评估报告,一旦成功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告》和《拍卖须知》所有条款已充分了解并接受约束。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标的物的描述摘自厦均和**泉**(房)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略)-(略)(余法官)。
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略))”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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