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供应商: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本次拟采购超纯水系统,用于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南院。
现因国产设备尚不能满足采购需求,需要购买下列进口产品,内容如下:
超纯水系统,预算金额为(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各潜在供应商如认为国内供应商能够生产符合采购需求的下列产品,请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材料原件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至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略),潜在供应商未在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书面材料的或递交了书面材料但未提供明确证明材料的,将视其意见无效。
公示截止时间及各潜在供应商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为止。
序号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是否 进口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超纯水系统 | 套 | 1 | 是 | ** |
采购人单位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附件一: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及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皮肤病防治院
**年9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