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一层1号招租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N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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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7、南平市延平区朝阳路9号一层1号招租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低于6个月租金(保证金不计息)。 2.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产转租转让。 3.租赁标的房产以实际现状为准,若需水电增容,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4.1租赁标的一至标的三及标的五至标的七承租方应于成交公示期满后,按成交价标准缴足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安全责任书》; 4.2租赁标的四产权归(略),承租方应于成交公示期满后,按成交价标准缴足履约保证金,并与出租方、产权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安全责任书》; 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现有房屋建筑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