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关于疑似“失联”“空壳”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企业名单的公告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金发[**]8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前期组织开展了全区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企业清理排查工作,现将疑似“失联”“空壳”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天,名单内企业在公告期内按照监管要求进行整改后,可向我局申请移出疑似“失联”“空壳”企业名单。公告期满后,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的企业,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处置措施。相关企业应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
请注册在我区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企业务必申请接入地方金融非现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按时报送业务经营数据和资料,已注册账号的企业应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和补报数据。如企业未申请账号、未完善基本信息、连续三个月未报送报表信息、近6个月监管报表显示无经营的,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纳入非正常经营类企业。
附件:平潭综合实验区疑似“失联”“空壳”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企业名单
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年9月4号
(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
来源:平潭财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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