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建宁县里心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以明农〔**〕**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宁县里心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建宁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单位(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建宁县里心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A标段芦田村、B标段宁源村)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约(略);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里心镇**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高效节水灌溉)项目(A标段芦田村、B标段宁源村),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预算书、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最高控制价:(A标段芦田村(略)元、B标段宁源村(略)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2个标段;A标段芦田村;B标段宁源村;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合格标准、达到《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农建函〔**〕**号)(SL**~**—**)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至(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略)/smwz/)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ggzy.(略)/smwz/)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略))、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smggzy.(略)/smwz/)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略)、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本项目无论参与几个标段的投标,每个投标人仅需提交一份保证金或保函,因格式原因保函上有体现标段名称的两个标段均可使用)。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 ||
地 址: | (略), | 邮 编: | **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地 址: | (略), | 邮 编: | ** |
联系人: | (略), | 电子邮箱: | / |
电 话: | (略), | 传 真: | /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网 址: | http://smggzy.(略)/smwz/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 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地 址: | (略)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 建宁县农业农村局 | ||
地 址: | (略) | ||
联系电话: | (略)-(略) |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