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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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二)
招标编号:(略)**
各投标人:
福建省惠安大吴中学 的惠安大吴中学教师宿舍楼工程 (招标编号:(略)**),现发布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2 预付款修改如下:
**.2.预付款
**.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由承包人设立接收款项的专户,并接受发包人监管,该预付款应专款专用,仅能用于本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预付款支付期限:发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或约定的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承包人提交完整的支付申请资料及同等金额预付款保函发包人支付该项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按**%比例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中序号6中“预付款额度:本工程不设工程预付款”更正为:“预付款额度:签约合同价的**%”。
(三)本招标项目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7月**日**:**:**”更正为“(略)**:**:**”。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澄清公告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建省惠安大吴中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略)(盖章)
**年7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