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号)文件精神,现公布漳州市中心城区(芗城、龙文)第三批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清单,今后各停车场运营单位如有新增、撤消或变更应当及时向市发改委申报,由市发改委通过本委网站向社会公布。
附件:漳州市中心城区(芗城、龙文)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清单(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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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5月**日
旗下网站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号)文件精神,现公布漳州市中心城区(芗城、龙文)第三批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清单,今后各停车场运营单位如有新增、撤消或变更应当及时向市发改委申报,由市发改委通过本委网站向社会公布。
附件:漳州市中心城区(芗城、龙文)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清单(第三批)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