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国有林场林木的采伐和销售管理,拟将福建省平和天马国有林场东溪管护站**-**(2).**(2)、**-**(1).**(2)、**-**(1).**(2)、**-**(2).**(2)及上峰管护站**-**(4).**(5).**(1)小班范围内的林木,采用招标方式进行山场采伐与销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标的
福建省平和天马国有林场东溪管护站**-**(2).**(2)、**-**(1).**(2)、**-**(1).**(2)、**-**(2).**(2)及上峰管护站**-**(4).**(5).**(1)小班面积约为**.**亩范围内的林木的采伐与销售权(伐区四至范围、面积以审批为准,具体详见《林木定产定销投标约定书》)。采伐类型为主伐皆伐,采伐树种:杉、松、阔。
二、报名条件与要求
(一)有意参加竞标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单位等均可自愿按时报名,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书)、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二)有意参加竞标者应于(略)**时前于福建省平和天马国有林场资源管理科报名,本标的交纳竞标保证金伍万元整,(略)交清中标木材款及合同履约金、安全保证金伍万元后,保证金退还中标者;如不中标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存入以下账户:
户 名:福建省平和天马国有林场
开户行:福建(略)文峰支行
账号:**.**.**.**.**
(三)保证金存入人应与报名人姓名一致,或在摘要栏中注明某某报名人的木材竞标保证金。
(四)若自然人中标,中标人应委托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进行生产。
(五)本次招投标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即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后(略)**时前交清全部木材中标款,没有交清的视为违约,取消投标保证金。
三、报名与投标的时间、地点
(一)公示时间:(略)至(略)5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略)至(略)**时止。
(三)报名地点:(略),并领取《林木定产定销投标约定书》和《投标签》。
(四)投标方式、时间、地点:(略);定于(略)**时前竞标者应自行填写《投标签》并密封好,交给林场统一派出的工作人员或自行到林场交标,交标地点为福建省平和天马国有林场资源管理科,超时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五)开标时间、地点
(略)上午**时于福建省平和天马国有林场会议室准时开标,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标标的采伐期限截止至(略)并将采伐迹地移交给林场。若出现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延长作业时间。否则每超过一天罚款叁佰元。超过三十天林场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林木采伐权,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自负。
(二)林场在报名期间安排相关人员带领有意参加竞标者踏查标的现场,并签订踏查确认书,请有意参加竞标者主动与林场联系。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报名与踏查现场)
报名联系人:(略)-(略)
管护站踏查联系人:(略)-(略) 黄添聪(略)
六、本公示解释权归福建省平和天马国有林场
福建省平和天马国有林场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