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消防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乌山黎明街5号丽兴大厦三层综合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CZZB-CS-(略)
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消防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消防维保服务 | 1.** | **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略)至**年9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从业规定,要求供应商在“福建省消防技术服务平台”中备案,需同时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截图。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自拟格式),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方式(1)现场购买:直接需将公告“附件1”提交至指定地点;(2)异地购买磋商文件:需将公告“附件1”发送至我司邮箱,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略)后致电我司财务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邮箱:(略)。
售价:(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第二工人文化宫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