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贡川镇胡贡溪河道治理工程答疑纪要[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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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贡川镇胡贡溪河道治理工程
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永安市贡川镇胡贡溪河道治理工程(招标编号:E(略)0(略)**),现就该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如下:
原招标公告系统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时间:(略) **时**分,现修改为:公告截止时间:(略) **时**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答疑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永安市(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