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溪湄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游溪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LGCZX[**]**
项目名称:溪湄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游溪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溪湄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 3年 | **.** | 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1-2 | 游溪村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 3年 | **.** | 年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提供服务,签订合同起服务期三年(1+1+1模式),采用一年一签,具体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及考评情况。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招标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本项目无特定要求,投标人应在“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至(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线上报名方式:报名后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发送到(略)。
售价:(略).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义井公交站内二层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溪湄村村民委员会;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游溪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略);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游溪村
联系方式:(略);游溪村游先生(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