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示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决定等要求,现将惠安县明峰塑料厂PP/PE塑料片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惠安县明峰塑料厂PP/PE塑料片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惠安县明峰塑料厂
建设地点:(略)-1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年4月**日-**年5月**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惠安县明峰塑料厂
**月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