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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美镇宝树村等4宗农村村民住宅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招标公告 福建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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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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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霄县人民政府关于

同意莆美镇宝树村等4宗农村村民

住宅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莆美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莆美镇宝树村等4宗农村村民住宅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的请示》(云莆政〔**〕**号)收悉,经县政府**年3月3日专题会议研究,根据专题会议纪要(〔**〕**号),原则同意你镇的请示意见。具体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莆美镇宝树村等4宗村民住宅用地,用地面积总计为**.**平方米(**.**亩),由莆美镇宝树村等相关项目村民委员会使用,作为农村村民住宅项目建设用地。

二、同意莆美镇宝树村等4宗农村村民住宅项目建设用地的供地方式为拨用集体土地。

三、同意莆美镇宝树村等4宗农村村民住宅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村民住宅)。

四、用地单位要加强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土地,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级规定标准;从严把关资格条件,严禁冒用村民名义套取的宅基地非法出售给村外人员并开发经营。

此复。

云霄县人民政府

**年3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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