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略)华安县官田埔矿区华安玉矿开发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华安县官田埔矿区华安玉矿开发利用项目
验收内容:Ⅰ号矿体的开采及其配套措施,Ⅱ号和Ⅲ号矿体的开采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公示时间:**年2月**日-**年3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报告见附件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
**年2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