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RZB[**]**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浦口镇乡村振兴松坞村松中路、新建路支路改造工程已由中共连江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浦口镇松坞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浦口镇松坞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略);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施工费(略), K值为9%,发包价为(略);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
2.5.工期要求:工期为**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被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3)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至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略)设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控制价及图纸等)每份售价人民币(略),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服**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即计价格[**]l**号收费标准),根据连政办规【**】3号文件打7折,由中标人支付。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6 9:**:**。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伍仟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保险保函。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函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浦口镇松坞村民委员会
地址:(略),邮编:**
电话:(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邮编:**
电话:(略)
联系人: (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浦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略)(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略)—(略)
注:投标人进入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时,须持**小时核酸阴性记录和健康绿码,并配合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工作。